中電新聞網訊 記者賈凡迪報道 5月20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《關于申報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試點項目投資計劃的通知》。通知說,日前,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水利部印發《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試點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“方案”),決定選取部分水能資源豐富的國家級貧困縣,開展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試點。
我國農村水電是貧困山區的重要能源和民生工程,據統計,全國832個貧困縣中有700個擁有農村水能資源,農村水能資源占全國總量的56%,截至“十二五”末,開發率僅為46%,開發潛力較大。
方案明確,在試點項目選擇方面,首先要選取水能資源開發條件好,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河流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,前期工作完備,技術經濟指標優良,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不低于6%的新建或在建項目。同時,項目盡快建成讓貧困戶受益,投產發電時間最遲不晚于2017年上半年。電站設計運行時間不少于20年。此外,對于已享受過其他國家補助資金(包括未足額安排)的農村小水電項目,方案明確將不予支持。
根據方案,試點項目資金籌措主要包括國家投資和企業自籌(含銀行貸款)兩部分。項目建設資金由項目法人負責落實,中央安排預算內補助投資每千瓦4000元。此外,鼓勵扶貧工作任務重的省積極落實省級財政投資,扶持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建設。
根據通知,各省市試點項目篩選與上報工作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25日。